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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至10月长治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57件

    信息发布者:盖文峰
    2016-11-28 17:30:22   转载

    人民网长治11月28日电 (乔慧)今日,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,近日,山西省长治市纪委制定下发《关于开展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督办工作方案》,进一步强化交办、催办和督办职能,确保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依纪依规处理到位、扶贫资金发放到位、扶贫政策落实到位,切实保障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。今年1至10月,该市纪委共受理扶贫领域信访举报问题线索106件,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57件,给予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82人。

    瞄准信访重点,严肃督办。明确重点单位,分别是武乡县、平顺县、壶关县3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;沁县、沁源县2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;有贫困村和贫困户的插花贫困县;涉及扶贫开发工作的市、县、乡政府各部门。明确重点人员,分别是反映乡、村两级党员干部问题的信访举报;反映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问题的信访举报;反映县级领导干部问题的信访举报。明确重点问题,分别是地方政府职能部门涉嫌失职渎职,对扶贫安置后续措施落实不到位;基层干部涉嫌贪污、挪用、截留救济物资及专项扶贫款;涉嫌骗取、套取、冒领国家扶贫资金;涉嫌在落实扶贫政策过程中优亲厚友、显失公平;涉嫌利用审批权或资金发放权等违规收费等10个方面问题。同时,还明确督办范围,即上级纪委下发督办函督办的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。

    严格处置程序,排查交办。《实施方案》规定,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,要当天受理,当天阅信,提出处置意见,通过每周召开的问题线索分析会,对反映扶贫领域的信访举报件进行集体排查,严格程序,分类处置。其中,对上级纪委下发督办函督办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,属市管干部的要移交对口联系纪检监察室办理;属科级及科级以下干部的,提出拟办意见并经审核后,形成交办函交县(市、区)纪委办理。对市纪委督办件的交办,市纪委信访室、纪检监察室、党风政风监督室经过集体会商,征求意见,确定拟督办件,下发督办函,督促办理。

    明确办理时限,分级催办。《实施方案》要求,市纪委各纪检监察室收到上级交办的市管干部督办件后,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拟处置意见,按程序逐级报告,优先办理,在2个月内完成初核、调查程序,按规定移交审理室审理(审核)。各县(市、区)纪委(纪工委)接到上级交办件后,及时对交办件反映的问题进行全面审查,依纪依规处理到位,并在2个月内办结。承办单位在严肃处理违纪人员到位的同时,应把握好违纪款物的处置工作,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,督促扶贫资金发放到位,扶贫政策落实到位,切实保障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。承办单位要及时向实名举报人书面回复处理结果,认真听取意见,并做好解释疏导工作。对疑难复杂问题,承办单位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处理结果,也可以采取信访听证等方法办理,赢得群众信任,有效化解矛盾。同时,为提升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信访举报办理时效,在明确办理时限的同时,采取电话催办和发函催办形式分级催办,层层传导压力,压实办理责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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